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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酒馆招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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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迈克,我们出使外邦敌我未明,你不好好呆着却四处乱跑,到底是要搞哪一出啊。”一身青兰重铠的悟空忍不住问道。

    “Nonono,马克西马,请叫我K,KDash。”黑色皮衣黑色皮裤黑色皮鞋,戴着红色墨镜挂条银质十字吊坠,左手黑色格斗手套右手红色机械手套的Cosplay爱好者狂霸酷拽地摇手指,“我们特意传送出来,又特意再次入城,还特意让留在那里的地精小弟营造出我们在休息的假象,一切都很完美,没有人会发现。借此机会,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个城市。”

    “好吧好吧,凯,你自己可得多注意点儿,我穿了这盔甲动作会慢很多,遇到危险可不一定能及时反应。”马克西马自然是要脸型硬朗身形魁梧穿全身重甲,可悟空就力敏双修更适合防御较差却不影响行动的轻甲。

    “朋友,你多虑了。哈!”KDash猛地一拳击出,势大力沉火焰鸣爆,颇有几分气势。

    马克西马无语。单论拳脚功夫你的确有两下子,可问题是战士们要么用兵刃要么善擒拿要么拳劲猛,你既不会兵刃又不善擒拿也没练过拳劲,就算想学奥黛丽那样以魔法代替拳劲也因出拳不够连贯快速而不可得,真动起手来恐怕连你的莎杜瑞尔娜都不一定能拿下吧。就算这特制的火焰拳套再怎么强力,顶了天也就让你和个把中阶战士打个不相上下,可如果不用这拳套用魔法,就算十个八个高阶战士组团前来你都战而胜之吧。

    “走吧,我们去火与舞打听些情报。”KDash双手插兜儿举步欲行。

    马克西马叹气,“这边,火与舞太高档,打听情报很不适合,我们去公牛之家。”

    迈克的悟性其实还算不错,法师闪避型武技已经练得非常纯熟了。只不过怎么说呢,在他看来,既然身为术法双修法术位极其充足的高阶奥术使用者,那么自然应该施展花样繁多的法术蒙蔽对手,发挥擅长机动的特点保持距离,利用各种远程手段击败敌人。

    这种想法固然没错,但是想和近身肉搏兼容就绝无可能。

    如果对手很弱,那么召唤生物加低阶法术就足以应对,犯不着冒着被扮猪吃虎的风险近身肉搏;可如果对手很强,近身肉搏又基本是在自寻死路——法师就是法师,不可能像经常刀口舔血的职业战士那样习惯搏命,就算再怎么武艺纯熟,近身作战也还是短板。

    因此,法师闪避型武技的发明初衷本就不是让法师像战士那样近身肉搏,而是在不慎被强敌近身时能够闪躲招架几下,赢得片刻时间以便施法脱身。法师的进攻型装备附魔也肯定不应该是为了肉搏,除非是出于某种特殊目的,譬如伪装身份或Cosplay。

    迈克两种原因兼而有之。

    Cosplay不用说了,纯属个人爱好。伪装身份则是真的有此需求。

    现在三藏镇下定决心要搞改革开放,受到的关注程度恐怕要比之前高了一个数量级不止。虽然月海这地方看实力不看来历,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领导班子的身家背景免不了会受到有心人士调查,还是得有一个才好。

    迈克唐僧这身份按奥沃老师最初给做的设定,是达玛拉人,住在离首都海里奥加巴鲁斯郊区,死爹死娘变卖家产出来冒险的苦逼小法师,要不自量力地去博德之门北方的巨魔山脉讨伐大奥术师拉沃克。值得吐糟的地方比较多也就罢了,关键是起点太低,想要在几年之内成长为身家巨富手下过万的高阶法师,就算再怎么天赋禀异也必须得贵人相助,单靠自己绝无可能。龙宫的人都以为迈克是某个古老术士家族的成员出来历练,这倒是比较靠谱,可问题是从天而降的穿越者又怎么可能有什么古老家族。

    因此,这两个背景都不合适。不过如果把两个背景结合一下,再推到这个身体的模版焰拳莱赛姆同学身上,一切就都很完美了。

    莱赛姆曾是达玛拉血羽王国的宫廷法师,在王国与瓦萨的十二年战争期间良禽择木而栖,改换门庭投靠了瓦萨巫王,作为带路党很是活跃了一段时间,直到动荡之年后巫王落败前才销声匿迹。其结局众说纷纭,最常见的有两种:一是认为巫王覆灭在即,就先一步隐姓埋名藏了起来;二是被后来成为达玛拉龙魇王的英雄盖洛斯人格魅力所感染,翻然悔悟奋起反抗巫王暴政,不幸遇难。至于真实情况嘛,是这位莱赛姆先生发现了一处耐瑟遗迹打算独吞,就借盖洛斯之手想要给巫王找些事做。然则那个所谓的耐瑟遗迹,实际上是奥沃老师的秘密基地,于是在那里勤奋探索的莱赛姆先生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还不一定在哪个黑煤窑里辛勤劳作呢。所以说,市井传说虽然多有不实,但或多或少总存在一些事实依据。

    作为一个典型的家族术士,法师天赋稀松平常的莱赛姆除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幻术本领,在武技方面也涉猎颇多,焰拳莱赛姆,听外号就知道肯定是个拳法高手。而这只红色机械手套就是他的标志性装备,正式名称是“莱塞姆家族的血脉诱导火焰手套”,是血脉限定装备,战斗之外还可以让持有者激发火焰类法术更容易。

    对于一向喜欢凭借充足的法术位碾压对手,追求“毙敌于视距之外”的迈克来说,幻术精通手到擒来,但拳法高朝可真就是强人所难。不过即使如此,充下场面糊弄糊弄还是有其必要。

    即使不考虑到这个,迈克拿这手套也另有用途。因为觉得幻术系法术都有点儿用但又不太常用,术士方式激发不划算,所以迈克准备通过耐瑟秘法把原来禁掉的幻术解开改禁塑能,然后术士激发塑能法术,这可就没办法对比激发了。因此,之前送巨虫夜影给老师时迈克特意把手套翻了出来,以后激发轰杀法术比较方便,如果倩妮迪遗传到了术士血脉也可以给她用,还能顺便玩玩儿cos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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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份烤肉两杯啤酒再随便上些配菜。”即使是为了保持思维敏捷滴酒不沾的高端法爷,在这吵杂喧哗‘干一杯’四起的环境中也无法说出‘我要果汁’,唉,待会儿不喝好了。他帅气地弹出枚金币,翻滚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飞向侍女手中的托盘落在了,呃,越了过去落进了领口里。

    迈克,不对,KDash面不改色地再拿一枚金币出来放在托盘上,“多出来的算小费。”

    年轻侍女咯咯笑着手指划过他的胸膛,“两位稍等,马上就好。帅哥,有需要可以随时找我,我叫莉莎,要记得啊。”

    旁边有人哄笑起来,“莉莎,我也要三份烤肉两杯啤酒再随便上些配菜,能不能有需要随时找你呀。”

    莉莎胀红了脸,“投胎时记得先把你大脸上的麻子去掉再说。”说完又转过头来声音柔和了许多,“不要理那群蠢货。我去给你们拿酒。”

    “你这手练得不错啊,以前怎么没见你用过。”悟空,呃,马克西马笑道。

    “没那必要。”KDash面无表情。

    “酒来了。”

    马克西马一饮而尽,“不错,再来一杯。”

    “好嘞。”

    然后马克西马就端着酒杯去了人最多的地方,很快就和他们大呼小叫打成了一片。

    “怎么,不合你口味吗?”莉莎转了一圈又端了烤肉上来,发现黑衣人的酒基本没少。

    “我比较喜欢先吃点儿肉垫垫肚子。”KDash面不改色地拿出自备餐具割肉。

    “噢,我们这里的烤牛肉可是一大名菜,有不少人特意前来品尝。”莉莎坐在了马克西马之前的位置,“你用的刀具有点儿特别啊,和我们常用的不太一样,好像没怎么见过,从哪买的呀……”

    ‘自备餐具很正常,无论是素有洁癖的贵族还是疑神疑鬼的商人又或者经常在野外宿营的冒险者都这么干。看他左手无指手套露出来的前指,既无握剑持盾磨出来的老茧,又无徒手搏击留下来的疤痕,也无各种材料浸熏出的褐斑,冒险者不太可能商人也不太像。皮肤保养得很好口音听不出来,科米尔的贵族最有可能,牧师或术士也说不定。不管了,反正都是好凯子。’莉莎口中不停心中思索。

    如果每位客人都能给一个多金币的小费,那服务生一定是世界上收入最高的工作吧。

    “莉莎,啤酒。”

    “来了。真是烦死了,一会儿也不能闲,我先过去下。”

    看莉莎一扭一扭离开后,KDash陷入沉思:‘远在几千公里外的阿斯卡特拉都有西天牌小刀,同在月海的穆玛斯特吧女却没见过,真是怪了。就算是散塔林会能卖过去,他还能不让这里的商人买?难不成凯娜儿她们的东西都是一到货就被抢购空了,没听说啊,也不对,她们基本都是批发,如果看店的人接待客户时在报价或存货之类地方做些手脚也能达到类似效果,还不容易被发现。仔细想想,她们的人很多都是新招的,被威胁被买通都不奇怪,或者招进来的人根本就是散塔林?不管了不管了,我还有正事要做,只要把凯娜儿接到安全的地方就好,其它小事可以让他们自己处理。’

    无所不能的穿越者要做的正事,当然就是刷酒馆英雄了,英雄无敌嘛,大家都懂的。只不过一眼望去,七七八八的人一大堆,根本搞不清楚哪个是英雄哪个是英雄带的杂兵。算了,等下问问莉莎吧,她多少应该知道一些。

    不多时,莉莎一扭一扭又回来了。“我们穆玛斯特什么地方都好,就是有点儿乱规矩也比较多,你们如果刚来不久可要多加注意。”

    “哦?我的确是今天刚到,正想请教都有哪些忌讳。”KDash装作很感兴趣。现实显然不能如游戏那般‘老板这是2500金币给我来个英雄’,有必要先聊点别的进入话题。

    “首先就是魔法,除了神殿的牧师,所有魔法使用者都会被要求加入披笠者组织,拒绝会被监视,如果被发现使用魔法就会被抓起来。”莉莎表情严肃,她可不希望眼前的凯子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犯事。

    “原来如此,我一定注意,多谢了。”其实是能使用二阶法术的魔法使用者才会被要求加入披笠者,零阶一阶的杂鱼人家还不收,只是卫兵经常以此为借口敲诈,很多莉莎这样的普通人搞不清楚罢了。

    “然后就是安全,这儿有点儿乱,据说杀手工会盗贼工会就有好几个,虽然我是没见过,但小心点总是没错。”

    “哦?”KDash眼睛一亮,美女杀手什么的可是经典套路啊。

    可惜莉莎不愿意多说,也可能她根本就不知道,立刻就转移了话题。

    “北边海岸有金矿的传言你可千万别信,那里豺狼人熊地精成千上万凶残得很,大家都认为谣言多半是他们自己放出来想要引人送死。刚知道实际情况时我们都被吓坏了,真怕被他们打过来啊,幸好一冬天都没动静。”

    ‘原来你们是这么想的呀,亏我还一直担心受冒险者频繁骚扰被穆玛斯特出兵讨伐呢,原来是麻杆打狼两怕。’

    强者的想法不是凡人们所能揣度,同样凡人的想法也不是强者们所能揣度。

    无所不能的穿越者和高贵的红龙从来就没接过地气,不提也罢。

    悟空以前是地狱炼魔呆在地狱,能和他打交道的所谓凡人又怎么可能真是凡人。最近几年跟迈克到处跑,主要打交道的文明种族是平均实力非常强劲的黑暗精灵中实力超过平均值的大型家族成员。再加上接触多的人类数量少实力强,下意识地就认为人类平均差不多也是黑暗精灵大型家族成员那水平。与此同时,地精豺狼人之类野蛮种族接触得就很多,评价按说应该相对比较客观,可奴役太多就下意识感觉它们好像也就是做奴隶的料。在他心中,战斗成员个体平均实力大概是这样:黑暗精灵=人类>食人魔>熊地精>豺狼人>大地精>>地精>狗头人。

    赛尔美娜在龙宫长大,敢去那里的都是觉得自己能屠龙的好汉,和达姆肖尔打交道主要也是和镇卫队这种凡人中的强者。出龙宫后的情况和悟空差不多,不过毕竟她自己就是人类,认识要更清醒些。在她心中,战斗成员个体平均实力大概是这样:黑暗精灵=食人魔>人类=熊地精>豺狼人>大地精>>地精>狗头人。

    那些认为“大地精>人类>地精”的凡人们知道后肯定会泪流满面吧。

    “能不能帮忙介绍介绍现在在这里的人,也好认识下穆玛斯特的英雄豪杰。”莉莎又去招呼完别的客人再回来后,KDash觉得已经可以进入话题了。

    莉莎四下看了看,眼神一亮。“靠窗户那个络腮胡,去年在土马刺山脉单拳伏恶狼一剑毙僵尸,人称一字电剑。”

    “呃,有没有更厉害些的。”这本事放地球上还行,在这里就不太够看。

    “吧台前那名青衣男子,弓马剑精通,人称三绝先生,上月路遇猛虎将其搏杀。”

    “呃,这个……有没有潮汐骑士梅洛迪那种,听说他家住森提亚但经常来这儿。”K

    Dash想了想,说了个可能两人都知道也“差不多可称英雄”的人物。

    “呃,这个……”莉莎干笑,“潮汐骑士那样的豪杰一般是很少来啦。而且他也来不了了,前年差不多这时候遇害了,就是北边海岸那伙儿强盗和鱼人下的手。据说那次一下子就死了三五千人。”

    “唉,如此英雄我焰拳KDash竟无缘结识,可惜了。”KDash叹道,似乎潮汐骑士之死与自己毫无关系。

    莉莎觉得这焰拳凯达斯多半是听游吟诗人听多了,“其实一字电剑和三绝先生已经挺厉害了,想要结识也比较容易。”

    凯达斯轻轻摇头,带着红色机械手套的右手燃起烈焰。

    “呵呵……”莉莎知道自己看走了眼,毕竟只是个普通女孩子嘛。

    “没有梅洛迪那般豪杰的话,差一些的也行。”没有蓝名英雄绿名也行。

    “现在的话……”莉莎四下看了看,可还没等她开口,一条大汉就砰的一声坐在了旁边。

    “凯,吃快点,他们说不定已经到了,我们早点过去比较好。”马克西马边说边几大口就吃完了两份烤肉。

    “好。其实有什么好着急的嘛,细嚼慢咽才利于消化。”虽然不知道他这是在搞哪一出,但KDash还是暂且放弃了招募英雄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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