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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云上世界的守墓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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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ong>我喜欢守墓人的工作。

    父亲死去的时候,我就在他身后不到半米的地方。那是我六岁时候的事了,我和我父亲在野外遭遇了一次大规模的云潮。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景:举目所及尽是无尽的白雾,我和父亲能听见彼此的声音,知道对方近在咫尺,却看不到对方。

    我们父子两人在雾气中默默等待着,希望雾气尽早散去。但那是徒劳。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喉咙也火烧似的干渴,云雾却始终没有散去。父亲决定冒险前进,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之中,我们两人都和瞎子无异。我和父亲在云雾中匍匐前进,父亲在前,而我抓住他的双脚跟在后面。

    死亡来的十分突然。我们从一块乱石地里爬过,然后来到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父亲始终在小心翼翼的摸索,确认前方没有危险的障碍物。然后死亡就突然降临了。父亲发出一声惊叫,紧接着我也感到一股可怕的巨力在将自己向下拉扯。要不是我及时松开了抓着父亲的双手,我也一定难逃死亡的厄运。

    即使我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我也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父亲在云雾中迷失了方向。我们不是朝着村子前进,而是朝着大陆的边缘,那无尽的云海前行。而最终,父亲就像笨重的石块一样,跌落无尽云海。

    两千年前,洪水肆虐,伟大的神明不忍人们受苦,便将大陆的三分之一从海面升起,直达无尽云海之上。从那时起,这片云上大陆便成了人们恒久,也是唯一的家园。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此高枕无忧。在大陆的许多地方,特别是靠近云海的边境地区,时常会有云海化为无尽的云潮涌上陆地,吞没一切。

    我的故乡流传着这样的传说:每一个死者的灵魂都将回归云海,永远幸福的生活。我不相信这种白日做梦的鬼话。没有人见过死者复活,也没有人见过灵魂重归人世。人死了就意味着彻底的终结,而云海,也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噬人怪物而已。即使神的国度真的存在,也只是为失去躯体的灵魂提供一个安息之所而已。

    父亲就这样被云海杀死了。我不敢挪动一步,在惊恐和**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幸好,云潮不久后就散去了。村里的搜索队找到了我,而那时我已经因为严重缺水而陷入半昏迷了。

    我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恢复健康。母亲无微不至的在照顾我,我看出她在强忍失去父亲的悲痛。父亲的死对我们家的打击很大,我意识到我必须替母亲做点什么。

    我们村外有一个很大的墓园。不仅是我们村子,附近村子的死者也都埋在这里。守墓人老头快七十岁了,耳朵聋了,没有结婚,自然也没有孩子。我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差不多是父亲去世后一年,我提出我可以去墓园做学徒,那样至少能够省下一日两餐的开销。母亲企图挽留我,但她很快意识到这毫无意义。我独自一人去了墓园,开始学习墓地的工作。

    和预想中不同,墓地的工作十分有趣。老守墓人对我非常照顾。我们每天穿行在墓碑的阵列之间,清理着四处丛生的杂草。依照本地的风俗,哪个村子人死了,哪个村子就得派人负责掘墓的工作,可遇到人手不足的时候,我和老头也不得不自己动手。有时我们也会遇到为自己物色坟墓的人。特别是近几年,不仅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许多二三十岁的壮年人也来到墓园,想为自己提前觅得一处安息之地。我知道那是战争的缘故。但很少有人能幸运的安葬在家乡。我猜想战场上的阵亡者一定是被匆匆的就近掩埋了,或是干脆曝尸荒野。事实上,尽管来自前线的消息愈发惨烈,我和老头的工作量却没有因此增加多少。

    两个月前,老头死了。他像往常一样走过自己的墓园,然后忽然扑倒在地,就此长眠不醒。我将老头葬在墓园的一个角落里,并为此伤心了好一阵子。我想老头是幸福的,因为他能在他自己选定的地方永远沉睡。无论如何,现在墓园是我的了直到我主动离开这里,或把这里交给其他什么人为止。

    我不会那么做。我很满足在墓园的生活。母亲先老头一年而去世了,我在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亲人。我也不觉得哪个姑娘肯嫁给我这样一位年轻的守墓人。战争结束了,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却少了整整一半,我不得不更多的负起掘墓的职责。我没什么值得埋怨的,毕竟我有的是力气。我想这块墓地是我毕生的福地,因为直到战争划下句点,也没有人来拉我入伍:大概这墓地是如此的死气沉沉,连那些最残忍和狡猾的征兵官也不愿意随便靠近。

    ……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昨天傍晚,墓园附近爆发了一次大型云潮。云潮发生的时候,我正待在自己的小屋里,是以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一连三天我都没有出门我的小屋里储备有足够我一个人使用一周的食物和水。吃过晚饭,我向着云雾弥漫的空中喊了两句自我父亲去世后,我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或许就能挽救一个无辜人的生命见没人回答,也就安心的入眠了。

    大概半夜两点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吃了一惊,连忙看了看窗外,果不其然,弥漫的白雾正在缓缓散去。我苦笑了一声,急忙要去开门;可我仔细想了一想,先从墙上取下斧子抄在手里,然后把后背紧贴在门的一侧,这才用另一只手打开门闩。

    门被打开,可以说是被撞开的。那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女孩,留着淡金色的马尾辫,满面灰尘,在进到房间的一瞬间就扑倒在地,她穿着暗棕色的革制我猜想是用熊皮制成的盔甲,背上背着两把收入鞘中的长剑。我皱了一下眉头,伸手去搭女孩的脉搏。还好,她还活着。

    我把两柄长剑从女孩身上解下来,稍稍从鞘中拔出一点,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那不是附近常见的铁剑,而是两把锋利的钢剑。令我稍微安心的是,我在剑上没有看到血污可当我凑近一嗅,却闻见了血腥气。毫无疑问,这把剑尝过鲜血的滋味。女孩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但我从她干裂的嘴唇上读出了她需要什么。我稍稍犹豫了一下,从桌子上拿起水壶。

    “能喝吗?”我说,将水壶凑到女孩嘴边,开始给她灌水。女孩看起来十分虚弱,我有些担心她会不会被水呛到。但我欣慰的看到,仅仅是两秒钟后,女孩就取回了一点意识,开始自己喝水了。一壶水很快就被她喝光了,我又给她倒了一壶,还拿出了两块面包。女孩感激的看了我一眼,从地上坐了起来,慢慢的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很幸运,”我说,“在大云潮里迷失方向是很危险的。对了,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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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之前。

    纳尔斯(narseh)伯爵坐在自己的宝座上,正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文书。太阳已经落山,但镶嵌在墙壁上的火把将大厅照的亮堂堂的。伯爵披着他钟爱的暗红色披风,一手拿着文书,一手托腮,靴子在石头铺成的地板上有节奏的轻点着。慢慢的,他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微笑。

    “报告我读完了,我认为你值得信任,”伯爵说,“把头抬起来吧,走近一点。”

    “是。”

    莉迪娅抬起头,向着伯爵靠近一步。她还是第一次踏进伯爵的府邸:大厅是如此宽敞和气派,更胜于她的想象。但莉迪娅并不紧张。她平静的等待着伯爵发话。

    “我非常吃惊,你才十六岁,”伯爵说道,打量着莉迪娅年轻的脸孔,“来我的领地还不到一年,就已经立下了如此之多的功勋,非常好。你知道,我不看重年龄,只看重有能力的人。在这方面,女人和男人都是一样的。你为我和我的人民做了很多,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感谢您的赞誉,伯爵大人。”莉迪娅答道。

    伯爵手上的情报清楚的记载了莉迪娅在纳尔斯领的经历。以自由雇佣兵的身份,莉迪娅先后三次参与了伯爵府组织的作战计划。虽然敌人只是流窜的强盗,但莉迪娅已经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被她亲手砍掉脑袋的强盗超过十个,其中包括一名凶名赫赫的强盗头领。不少人都亲眼目睹了她是如何面对三个强健的、全副武装的男人围攻,仍旧冷静的应对,最终将三人全部斩杀,而自己只受了一点轻伤的。

    “你愿意正式为我工作?”伯爵问道。

    “当然。”莉迪娅毫不犹豫的回答。

    “很好,”伯爵满意点头,“我准许你佩戴我的徽记,即使在我最为亲信的士兵中,也只有少数勇敢者能获得这个荣耀。你还可以获得每年两个金币的津贴。我希望你能配得上这种嘉奖。我也必须提醒你,作为我的家族士兵,最重要的是忠诚。你最好尽快忘记雇佣兵的那一套,全心全意为我效忠。”

    “我明白。”莉迪娅说。在纳尔斯,除去那些深受领主看重的人,普通士兵是没资格使用领主的徽记的。对于莉迪娅这样一个来自异乡的年轻女性,伯爵给予如此待遇已经十分慷慨了。

    “那么,我现在有一件任务要交给你,”伯爵说,“你马上前往棕岚(broor)领,将我的手信和礼物交给棕岚子爵。子爵阁下是我的挚友,他在战争中失去了两个儿子。我很担忧他会不会就此一蹶不振,但幸好,我听说他的妻子又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婴。请代我告诉子爵阁下:他的老朋友祝愿他的儿子能顺利长成一位百折不挠的勇士,并赠上贺礼来显示我们永远的友谊!”

    “一定做到,我的领主。”莉迪娅说,“就连至高的云中之神也会为了您的仁慈而感动。”

    “棕岚领地处荒僻,路上可能有些危险,你可以和前往那里的商队同去,”伯爵嘱咐道,“当然,以你的武艺,我可能多心了。但凡事还是小心为好。”

    “我明白。”莉迪娅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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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朗星稀,云潮过后的夜空,反而更加晴朗。

    “莉迪娅。”女孩向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是雇佣兵吗?”我接着问。最近我们棕岚领有不少雇佣兵四处徘徊。一些雇佣兵在战争结束后找不到工作,又拿不出到远方去的旅费,只好沦为盗匪,而他们一些较为正直的同事则为领主们所雇佣,追捕他们昔日的同事。

    莉迪娅点头。她淡紫色的瞳孔紧盯着我看。

    我陷入了思考。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腰间,那里有一个形似三片树叶的标记。三片树叶彼此交叉,形成一个三角形。我曾经见过这个图案那是纳尔斯的徽记。

    “你不是普通的雇佣兵,”我毫不客气的说,“你是纳尔斯的人。纳尔斯的士兵到棕岚做什么?”

    虽然统治棕岚的子爵大人爵位不及纳尔斯伯爵尊贵,领地远较纳尔斯伯爵狭小和贫瘠,但他并不是纳尔斯伯爵的附庸。正常来说,很少有纳尔斯领的士兵进入棕岚领地。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在这一带只有雇佣兵才会喜欢穿着皮革制成的轻甲,就像眼前的女孩一样这样能让他们的速度更快,追击敌人和逃跑时都是。为贵族服务的士兵们更倾向于使用金属重甲,和轻甲相比,昂贵的重甲更能显出一名战士的身份。

    莉迪娅沉默了数秒钟。

    “好吧,你说的对。我是纳尔斯伯爵的部下,我来棕岚是为了执行伯爵大人给予我的任务。”终于,莉迪娅说道,看来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徽记出卖了自己。

    “也许你是个被伯爵欣赏的雇佣兵,才刚刚得到徽记没几天,”我说,“不过算了,那不重要。我只是个守墓人,对领主们的军事机密不感兴趣。”

    莉迪娅摇头。

    “没有什么秘密,”她说,“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信使。我在路上遭遇了狼群,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又遇见了云潮。在你开口之前,我甚至不清楚自己已经到了棕岚境内。”

    “如果你要去的地方就是棕岚城,那你可以放心了,”我耸耸肩,“从这里去棕岚城只有半天的路程。上午出发,你甚至能赶在日落之前到达领主大人的府邸。”

    棕岚领包括了领主所在的棕岚城以及周边四个村子。我们的村子没有杂货店,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赶去棕岚城才能买到日常必需品。我不知道给棕岚城取名“城”的家伙是怎么想的,他或许想让这个地方显得气派一些,反正我是觉得管一个连围墙都只有一人高的镇子叫“城”非常可笑我们本地人有时习惯直接叫它镇子。

    听了我的话,莉迪娅露出一个笑容。她看上去已经筋疲力尽,吃罢面包,便斜倚在墙上。我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破烂的大衣扔在她身上。

    “睡一觉吧。”我说。

    “感谢您的慷慨,”莉迪娅说道,“可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犹豫了一下:“我叫约瑟夫歌利亚。你可以直接叫我约瑟夫。晚安,莉迪娅小姐。”

    看着莉迪娅沉沉睡去,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莉迪娅说的是否全是真话,但我也不关心。贵族之间的事,我是根本掺合不了的。

    “希望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我喃喃自语,一头扎在自己的床上,几乎立即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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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莉迪娅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在她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对于莉迪娅来说,即使在梦中,父母的脸孔也永远是模糊的。

    莉迪娅不愿回忆自己来到这片荒僻土地的经历。母亲死后,莉迪娅被一所孤儿院收留,但孤儿院不到两年就因经费不足而关闭了。一个自称要接收孤儿们的“好心人”转眼就将她和其他孩子卖给了南方的人贩贩卖人口在她的家乡本是被禁止的,但庞大的利润下,依旧有人选择铤而走险。人贩押着她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路向南,遇上了一队骑兵。骑兵并不是来搭救她的,却将她和其他人冲散了。莉迪娅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听凭身体的本能的继续南行。一天之后,她来到一个农场。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她。直到此时莉迪娅才知道:自己已经越过了边线,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国度。

    莉迪娅的养父现在莉迪娅也管他叫父亲年轻时候曾是一位贵族的护卫。当他第一眼看到自己未来妻子的时候,他就发疯似的爱上了她。他在结婚和职业之间犹豫了很久,直到一起突如其来的负伤帮了他的忙:在一次和战斗中,一根带毒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小腿。他从此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再也无法从事护卫的工作。他的主人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让他顺利结了婚,靠经营农场过活,闲暇时也指点别人武艺。

    莉迪娅很想为自己的养父做点什么。她不止一次看到,养父望着自己昔日的盔甲发呆。她恳求养父也教她一些武艺。起初,这对夫妇极力反对养女学习和战斗有关的知识:他们没有孩子,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了莉迪娅身上,不想让这个女孩子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但当他们很快发现莉迪娅开始一个人偷偷练习武艺时,他们明白,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养父不再干涉莉迪娅的选择。他将自己毕生技艺传授给女儿。莉迪娅选择了双剑作为自己的武器,因为她喜欢用速度将敌人压倒。在心中,莉迪娅还怀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自己能赚到足够多的钱,就能从外乡聘请一位强大的牧师,治好养父的腿伤。在传闻中,有些强大的牧师不仅仅会念诵令人昏昏欲睡的经书,他们掌控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能治愈几乎一切伤痛。

    十三岁时,莉迪娅拿到了自己作为雇佣兵的第一笔收入。任务非常简单,只是和其他佣兵一起保护一位贵族男孩在野外转了一圈,没有经历任何战斗,报酬自然也很少。但对于莉迪娅来言,这已经足够她高兴很久了。她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想向养父炫耀一下自己的成绩。

    莉迪娅没能再见到养父。她回到家里,发现农场已经被大火烧成了白地。一伙从战场上退却下来的败兵劫掠了这里。留在现场的痕迹表明莉迪娅的养父曾经奋力抵抗,但瘸了一条腿的他终究寡不敌众。再一次,莉迪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

    在这片土地上,许多人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向神祈祷,也有许多人从不知祈祷为何物。但无论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冷漠的无信者,他们观念的起源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苦难足以让任何坚定的心灵变得麻木不仁的巨大苦难。和吞没视线的云潮相比,吞没心灵的麻木不仁更加恐怖。

    ……

    莉迪娅从昏睡中醒来。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房间,那位年轻的守墓人约瑟夫歌利亚的小屋。木制的地板、床铺和桌子,破旧却十分干净。看来这位守墓人虽然从事着卑下的职业,却是个严于律己的人。

    约瑟夫歌利亚的样貌和莉迪娅印象中的守墓人相去甚远。他中等个头,有一头奇异的银色短发莉迪娅曾经见过天生银发的人,所以并不十分吃惊和深邃的黑色瞳孔,相貌颇为英俊,但那身打了补丁的栗色旧衣裤,又毫无疑问的显示着他的平民身份。

    莉迪娅猜想,如此年轻却孤独的在此处守墓,约瑟夫歌利亚也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话说回来,在这片被神遗弃的土地上,又有谁是没有故事的呢?

    几个月前,莉迪娅手刃了自己仇人。那伙败兵的队长,如今成了一名凶残的强盗头领莉迪娅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她因此受到了伯爵的嘉奖。如果这就是莉迪娅故事的结局,那这个结局还不算特别糟糕。

    可惜,人生不是故事。故事可以有这样那样的结局,但人生只有一个终点,那就是死亡。故事可以在角色最幸福的时候宣告结束,但人生无论经历了怎样的幸福或不幸都得持续下去,直到死期来临。

    莉迪娅环顾四周。窗外,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明媚的阳光让小屋显得暖洋洋的。约瑟夫已经离开了。莉迪娅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刚来到小屋的时候,约瑟夫堤防自己的样子。他手执武器,埋伏在门边,蓄势待发。是个细心的家伙……莉迪娅想。

    年轻的女佣兵站身来。在云潮中无助的徘徊了三天,她的体力早已到了极限。经过进食和睡眠,莉迪娅的体能有所恢复,但距离巅峰还差很远。莉迪娅真想脱下自己的革甲,好好的洗一个澡,但她明白,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但莉迪娅忽然停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刚遗忘了重要的东西。

    “我的……剑呢?”*****************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而发的文章,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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